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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牧业机械化

发布时间:2021-06-17 13:31:58 阅读: 来源:光端机厂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牧业机械化的决定

内政发[1999]5号

改革开放20年,我区农牧业机械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农牧业机械化的发展,提高了农牧业科技含量和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增加了农牧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已成为推动我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从全区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快发展农牧业机械化,对于实行农牧业增长方式转变,实现我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九五”发展目标和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跨世纪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为此,特作如下决定:

一、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六届七次全委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增加农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农牧民收入、促进农村牧区经济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广泛应用,重点突破,有选择地发展农牧业机械化”的方针,深化改革,强化农机化宏观管理,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强新机具的研制、生产和推广应用,优化农牧业机械发展结构;健全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走农牧机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的发展路子,加快农牧业现代化进程。

(二)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到本世纪末,全区农牧机总动力及拖拉机、机引农具保有量分别达到1100万千瓦、41万台和49.5万台,农作物机耕、机播、机收和牧草收获机械化作业水平分别达到56%、45%、16%和40%,林副渔等其他各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也有较大提高,农牧机经营服务收入达到35亿元。

到2010年全区农牧业机械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实现农牧业机械化,农牧机总动力及拖拉机、机引农具保有最分别达到1405万千瓦、54.5万台和87万台。农作物机耕、机播、机收和牧草收获机械化作业水平分别达到80%、70%、30%和58%,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70%左右,农牧机经营服务总收入达到90亿元,农牧机经营使用者率先达小康。

二、加大农牧业机械研制开发力度,深化农牧机科技教育机构改革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影响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的主要环节入手,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自主研究与技术引进相结合,高新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科学研究与成果推广相结合,配合农牧业新技术措施的实施,加强关键技术和机械设备的研制与推广应用,重点提高农作物播种及马铃薯、玉米、大豆收获和草畜生产建设及设施农牧业等方面的机械化水平,提高农牧业的科技含量。

(二)要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牧业机械化技术,重点实施以节肥为主要内容的农业“节本增效”工程,以地膜覆盖、坐水播种为主要内容的机械化旱作节水农业工程,以深耕、深松为主要内容的营造“土壤水库”工程,以精量播种为主要内容的精准农业工程,以牧草生产为主要内容的草原生态建设工程等。

(三)要继续推进农牧机科技教育机构改革,逐步建立区域性农牧机研究中心、推广中心、信息中心、测试中心、培训中心。盟市、旗县农牧机研究所要向专业所方向发展,旗县农牧机推广站要把试验示范做为工作重点。各级农牧机院校(培训班)要大力开展农机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和农牧民的农牧机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农村牧区培养农牧机专业人才,以适应农牧业机械化发展需要。

(四)农牧机科技单位要发挥人才优势,深入农村牧区开展科技项目承包、技术示范和培训等活动,为科教兴农兴牧做贡献。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苏木从事农机管理、服务工作。

三、围绕稳定经营体制,建立完善农牧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要深入研究和不断探索农牧机社会化服务与家庭承包经营相结合的路子,建立完善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运行机制,加速发展农牧机社会化服务。

(二)要制订具体扶持政策,鼓励农村牧区经济组织和农牧民个人购买大中型拖拉机及其配套机具,优化农牧机械结构,逐步形成便于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和适应现代农牧业生产方式需要的机群结构。要采取必要的倾斜政策,加快欠发达地区农牧业机械化发展步伐。

(三)要切实管好用好现有的农牧业机械,在春种、夏秋收和农田草牧场水利建设中,大力组织农牧业机械开展跨区作业,提高农牧机利用率和经营效益,推动全区农牧业机械化平衡发展。农牧机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提高跨区作业的规模和效益,逐步实现农牧业机械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促进我区农牧业生产方式向现代化转变。

(四)农牧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鼓励发展各类专业性农牧机作业服务组织和专业户、农牧机租赁公司、农牧机作业中介组织以及农牧机使用者协会,从事农牧机社会化服务,逐步形成以旗县为中心、苏木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牧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络、要通过建立社会化服务络,为广大农牧民提供耕、耙、播、收、运等生产服务,为农牧机使用者提供管、供、修、新技术新机具示范、培训、信息咨询、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等科技服务,为农牧业产业化提供机具、经营管理服务,为社会提供抗灾救灾服务。

(五)苏木乡镇农牧机管理服务站是国家在基层的事业单位,要强化其在农牧机社会化服务方面的组织协调、技术推广和作业安全管理职能,继续搞好其定编、定员工作。任何单位还要进行全面、多层次的节能技术改造和个人不得平调和无偿占用其资产。

2017年 (六)要鼓励和支持农牧机科研、推广、培训、经销等管理服务机构兴办经济实体,在服务中积累资金,提高水平。服务组织开展有偿服务和兴办实体的收入,用以增强自身实力和服务功能,不抵减事业费。

四、加强农牧业机械化监督管理

(一)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加快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实施办法,逐步健全农牧业机械化法规体系。稳定和理顺农牧机管理体制,加强农牧机主管部门在农牧机管理中的行政职能和行业管理职责,通过科学规划、制定政策、信息引导、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等方式和途径,搞好服务,提高农牧业机械化程度和农牧业机械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二)加强农牧机产品质量和农牧机作业质量监督。要严格执行农牧业机械推广许可证制度,经鉴定不合格的农牧机产品,不得生产、销售和推广。认真抓好农牧机维修厂点和修理工的审验和职业技能鉴定,实行等级证书制度,未经农牧机主管部门检审考核的以及未达到标准的农牧机维修点,不得经营维修业务。要加强农牧机商品市场监督管理,各盟市要建立农牧机产品检测站和投诉站,农牧业机械拥有量大的旗县也要建立投诉站,各级农牧机、工商、技术监督部门要对农牧机市场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监督,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牧机产品和零配件的行为,保护农牧机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各级农牧机安全监理部门要搞好农牧业机械安全管理,广泛深入地开展机械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治理“黑车非驾”,提高农牧用2、投影屏直径 :200mm机械的技术完好率和安全使用水平。

五、建立农牧业机械化发展新的运行机制和投入机制

(一)积极推进农牧业机械化体制改革,形成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济成份互相补充、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鼓励发展农牧机股份合作制和农牧机大户,满足农牧民对农牧机服务的不同需求,逐步将农牧业机械由“自购自用、自我服务”为主的经营方式,转变为“专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经营方式。

(二)要发挥财政、税收和信贷的支持和调节作用,加大对发展农牧业机械化的扶持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农牧民和嘎查村集体投资为主体、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为导向、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保障农牧业机械化稳定健康发展。

(三)各级政府要增加对农牧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重点扶持农牧业新机具研制推广、农牧机教育培训、农牧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大中型农牧机械的更新购置。农业综合开发、粮食自给工程、商品粮基地建设等农牧业专项开发项目,要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农牧业机械化项目。各地区应根据当地实际,筹集农牧业机械化发展资金,新增农牧业税、苏木乡镇集体提取的公积金和以工建农资金中要有一定比例用于发展农牧业机械化。

(四)各级财政支农支出中应逐年增加发展农牧业机械化专项资金,用于农机科研攻关、开发,大力推广深耕深松、精量半精量播种、坐水种、化肥深施、收割脱粒等节本增效效果明显的农牧业机械技术。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的农机化科技推广经费,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逐年增加。

各级计划部门预算内基建设投资也要逐年增加农牧机科研、推广、教育培训、服务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五)银行和农村牧区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产业发展政策,把有信誉和偿还能力的集体和农牧民购置农牧业机械、更新大中型机具,进行农牧机企业技术改造等,作为农牧业贷款重点优先安排。

(六)生产或经营农牧业机械及其零配件、使用农牧业机械从事农田草牧场作业、农畜产品加工所取得的技术服务收入或劳务收入,符合现行减免所得税政策的,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享受减免所得税照顾;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相关的技术培训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农牧机企业(实体),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三年。

六、切实加运对农牧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

(一)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农牧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和逐步完善加快发展农牧业机械化的配套政策,根据本地农牧业生产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要求,制定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目标制管理。

(二)各级计划、经贸、财政、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科技教育、机械、税务、金融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牧业机械化的指导、服务和扶持工作,帮助解决农牧业机械化发展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各级农牧业机械化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牧业机械化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六届七次全委会议精神,努力开创农牧业机械化新局面,为保持我区农村牧区稳定、促进农牧民脱贫致富达小康和实现农牧业现代化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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